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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 2023年1月5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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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非法运输、储存、买卖烟花爆竹被处罚

本报讯(记者 李雪)距离春节越来越近了,年味也越来越浓,市民也开始准备购买年货,尤其是烟花爆竹,但有一些人为了利益铤而走险,在未取得烟花爆竹资质及相关许可的情况下,私自违法买卖烟花爆竹。近日,西宁警方查处多起非法运输、储存、买卖烟花爆竹案件。

近期,城中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北大街派出所依法查获非法运输、储存、买卖烟花爆竹案9起,抓获违法行为人10名,收缴烟花爆竹435箱。 1月2日,城西公安分局文博路派出所在夜间巡逻期间发现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当场查获烟花爆竹20余箱。1月3日,城西公安分局桃李路派出所在辖区内查处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件2起,抓获违法行为人3名,查获烟花爆竹40余箱。据了解,元旦前后,城西公安分局共查处非法运输、储存、买卖烟花爆竹案件20余起。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烟花爆竹为民用爆炸危险物品,运输、储存不当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严禁非法储存、运输、买卖烟花爆竹。购买烟花爆竹一定要到正规销售点,不要贪图便宜,购买私制的烟花爆竹。储存烟花爆竹窝点一般位于民宅或者废弃厂房内,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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