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魏先生向晚报社区记者反映,他花8万元在某小区地下停车场购买了一个车位,但是由于太窄车辆根本无法停进去,随后他找开发商要求全额退款,却遭到对方拒绝。
市民反映
魏先生说,去年他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当时部分停车位也低价出售,他便花8万元从开发商提供的车位中选定了一个靠墙的位置,并签订了合同。最近,开发商刚交房,当他去地下停车场停车时发现车位一面靠墙,另一面还有一根柱子,车根本停不进去,于是他找到开发商理论,对方却说他购买的是低价车位,只能供小型车和微型车停放,这让他无法接受,便要求开发商退还8万元,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
记者调查
魏先生认为,当初购买停车位时开发商并没有说明只能停放小型车,只说是公司搞活动低价出售车位,合同中也没有相关说明,纯属欺骗消费者,应该全额退款。
开发商认为,魏先生是自己选择车位后签订的合同,购买时就已知道车位一侧靠墙,况且该车位并非所有车辆都无法停放,小型和微型车辆都可以停进去,符合相关设计规定,所以魏先生要求退款实属无理要求。
律师说法
青海诚嘉律师事务所乔律师认为:依据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车库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在垂直式停放方式下,微型车小型车最小车位宽度为2.4米。开发商一般会在《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业主已经完全了解该车位位置、大小及该车位的使用性质,如果魏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中,明确载明了车位尺寸,也因此车位价款低,那么在明知的情况下要求退款,消费者就有可能存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无法得到支持;如果魏先生购买的车位小于该宽度,确实狭窄,也并未在购买时说明或合同中明确约定,因开发商交付的车位明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存在明显缺陷,导致业主无法正常使用,开发商应该退还魏先生购买车位的费用。
记者 毓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