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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 2023年1月10日
百姓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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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年夜饭商家设“门槛”可举报

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少不了亲朋好友团聚。近日,不少市民致电本报热线反映,他们去饭馆预订年夜饭时,发现我市部分饭馆春节期间包间设置了最低消费标准,16人—18人的包间最低消费需达到4288元,他们认为饭馆这种做法属于“霸王条款”,希望晚报予以关注。

市民反映

张先生反映,为了过年全家人团聚,1月4日,他到海湖新区唐道附近的德某某饭馆预订了16人—18人的大包间,饭馆规定大包间最低消费标准为4288元,需要预收500元押金,而且大堂经理说,过节期间我市的餐饮行业大多设置了最低消费标准。张先生认为,饭馆设置最低消费标准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该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记者调查

1月5日,记者以预订年夜饭为由分别联系了多家饭馆。海湖新区唐道附近的某饭馆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过节期间使用包间有最低消费,10人—12人的中包间最低消费为2388元,16人—18人的大包间最低消费为4288元,可自带酒水,目前大包间都预订满了,只能预订中包间。记者又联系了昆仑西路某大酒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酒店没有设置最低消费标准,但是设有5个档位的套餐,年夜饭只能选择套餐,最低套餐为1988元,可自带酒水。随后,记者联系到城中区某茶餐厅,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过年期间10人—12人的包间最低消费为1000元,12人—16人的包间最低消费为1500元。但是,记者联系了城东区3家饭馆,均没有设置最低消费标准。记者在采访市民时,大家表示在城西区、城中区饭馆预订年夜饭时,都遇到过饭馆设置最低消费的情况,很是无奈。

部门答复

就此,记者联系到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说,根据《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消费者在就餐过程中如果遇到餐厅有设置最低消费的违规行为,可留存证据及时进行举报,一经查实,会根据违规情况的严重程度对经营者进行相应处罚,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 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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