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 >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西宁市将编制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按照规范要求,未列入供地计划范围的2023年将不再供地,为更好地服务西宁市经济建设,满足社会各方的用地需求,现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军队单位及各有关单位于2023年1月31日前,到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2023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我局将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各单位具体申报情况合理编制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未进行建设用地计划申报的单位2023年度将不予供地。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蕾 赵青青
联系电话:0971-6146324、6136613
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