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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 2023年1月15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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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3个集体3名个人获全国表彰

本报讯(记者 李雪)近日,司法部公布《关于表彰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国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领域工作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其中,我省3个集体、3名个人获评表彰,青海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回族自治县农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获评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彭青贤、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志庭、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司法局复议应诉与执法监督室主任马春英获评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表彰是司法部首次对全国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共评选出“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200个,“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4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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