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雪)近日,青海省文物局公布全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5处以及可移动革命文物63件/套。
为深入推进我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省文物局组织各市州文物行政部门、省直有关文博单位和相关收藏单位开展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及国有馆藏可移动革命文物申报工作,在党史、文物专家审核认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青海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5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1处。可移动革命文物63件/套。其中,一级文物3件/套、二级文物10件/套、三级文物16件/套、一般文物9件/套、未定级文物25件/套。
全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的公布,有利于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各文博单位进一步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和利用创新,加强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进一步强化教育功能,提升传播能力,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充分发挥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让革命文物“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