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返回首页 标题导航 版面导航 版面概览  
A08 2023年3月2日
综合新闻
放大 缩小 默认
偷牛挣“快钱” 换来“二进宫”

本报讯(记者 晴空)郭某某和祁某某曾同为服刑人员,刑满出狱后的偶然碰面让两人再次相遇,为实现快速“赚钱”的“梦想”,在祁某某的提议下,二人竟又把罪恶的双手伸向了农户们放养在山间地头的牛。

2022年7月,祁某某与郭某某经事先商议并准备工具,驾驶祁某某所有的轻型货车多次在大通县青林乡、青山乡、向化乡等地实施盗窃。因祁某某自小生活在农村,对牛的习性比较了解,在实施盗窃时,为避免被他人发现,先驾车在放养牛群的地点附近蹲守,待夜幕来临确认四处无人后,趁机用尼龙绳套住牛的犄角将牛牵拉装车后驾车运走。二人先后实施4起盗窃犯罪,盗窃未遂3头牛,盗窃既遂的4头牛运至屠宰场宰杀并变卖获利。

经审理,郭某某、祁某某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结合全案事实及二人的主观恶性、实施盗窃的次数、造成的损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罪悔罪表现、累犯事实等,对郭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对祁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二人均表示不上诉。

法官提醒:切莫因一时贪念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要时刻谨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有时,自己心中认为的“小恶”可能会酿成“大祸”。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