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返回首页 标题导航 版面导航 版面概览  
A05 2023年3月3日
要闻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备案审查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207件

本报讯(记者 悠然)2022年,省司法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要求,对各市州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报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对文件中存在的制定主体错误、内容违法、报备不及时、格式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通报。

通报指出,市州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共报送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207件。其中,市州政府报备69件,省政府各部门报备138件。报备不及时规范性文件13件,报备及时率93.7%;制定形式不规范或内容不合法16件,报备规范率92.3%。审查始终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切实发挥了备案审查的监督作用,保证了规范性文件政治语言表述准确、政策规定合法合规、工作措施切实可行、行为规则和体例格式符合规范,从源头上杜绝了违法文件的出台,有效提升了政府公信力,维护了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通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效;二要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三要强化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审查人员能力素质;四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文件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