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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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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3万元!销售假酒被依法处罚

3·15晚报维权联盟再出发,连日来,不少消费者打来电话,他们或反映问题或进行消费咨询。日前,一位市民向记者反映,自己在一家超市买了一瓶白酒,怀疑是假酒。他询问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去哪里作鉴定呢?能投诉吗?为此,晚报维权联盟成员之一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解答。

◆怀疑超市出售的是假酒

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为记者讲述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2022年3月14日,市民陈某向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称,城中区某某香超市销售假酒,并提供2瓶52度剑南春浓香型白酒和相关购买凭证,要求鉴定并主张赔偿。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罚款30000元

接到投诉后,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迅速核实情况,赴该超市现场进行核查,并委托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鉴定人员对该酒进行鉴定,确定投诉人购买的2瓶52度剑南春浓香型白酒及现场检查发现的11瓶52度剑南春浓香型白酒涉嫌侵犯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

同时,执法人员联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人员,对该超市正在销售的1瓶52度国窖1573和1瓶52度海之蓝洋河蓝色经典绵柔型白酒进行鉴定,确定为侵犯两家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执法人员当场对涉嫌侵权商品进行扣押并对该超市立案调查。

该超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剑南春白酒13瓶、国窖1573白酒 1瓶、海之蓝洋河蓝色经典白酒1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00元整;罚款人民币 29200元;以上两项合计处罚人民币30000元。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酒品尽量选择大型商场,如在中小超市和副食品店消费时,可向商家索要正规发票,同时要求商家在发票上将每箱或每瓶编号、编码注明,加盖商家真实有效的公章。如果发票上未注明编号编码,因不能排除商品被调包的可能,作为执法机关,既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要保护商家的合法利益,因证据不足,消费者主张的权益会难以实现。

(记者 师晓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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