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蒋晖)自2021年11月海东市被列为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以来,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累计认证绿色食品112个,地理标志等级保护产品18个,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4个,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和食品安全知识认知水平逐年得到提高。
在食品安全治理方面,海东市设立了市、县区两级食源性疾病监测医疗机构137家,主动监测哨点医院3家,基本建立了覆盖县区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在6个县区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及33个市场监管所,完善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将全市绿色食品获证企业全部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实现重点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并成立了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部门,实现食药环打击犯罪专业化。
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海东市切实加强自产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建立耕地质量检测点全覆盖,相继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行动、散装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集贸市场规范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20余项,并把抽检监测作为排查隐患、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持续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围绕“一老一少”弱势群体,开展“保健品”“散装奶”乱象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校园食品安全检查、“昆仑2022”“蓝剑清源”等全方位、多维度的食品安全监管行动,开展专项行动20余项,查处食品违法案件92件,食用农产品违法案件39件,核查公安部下发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7起,有力震慑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同时,海东市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食品企业负责人、专家学者等70人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导向作用,通过媒体报道食品安全工作、发布典型案例等,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微信等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公布食品抽检信息,发布食品典型案例,达到了人人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