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玛沁宣)城市承载文明,文明润泽城市。3月28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西宁召开,玛沁县荣获“省级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这是玛沁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团结拼搏的结果,标志着玛沁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全面协调发展、迈上新的台阶,全县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升。
近年来,玛沁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高位推动,加强系统谋划,全县“一盘棋”部署,“一体化”推进,建立起党政“一把手”挂帅出征、党政主管领导分兵把口的指挥体系和责任机制,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塑造城市人文魅力,提升城市治理效能,助力城市环境面貌和群众精神面貌不断改善,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形成了全民创建、全域创建、全面创建、全程创建的全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格局,城市“颜值”和“气质”同步提升,走出了一条符合高原地区文明城市创建的新路子。
跨过清清格曲河,阿尼玛卿雪山映入眼帘;行走在大街小巷,高原小城文明新风沐浴人心。在创建全省文明城市的过程中,玛沁干部作风在改变,城市面貌在改变,交通秩序在改变,居住环境在改变,群众生活在改变,一大批积存多年、影响城市形象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老旧小区旧貌换新颜、便民服务高效便捷、志愿服务蔚然成风……2022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2.39亿元,同比增长2.9%;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6.02亿元,同比增长23.8%;全体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01.42元,同比增长6.1%。干部群众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精神风貌不断提振,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