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致电晚报交通热线反映,他们小区最近接到物业通知,每日18时后小区便不容许进车,之前的收费标准也作废了,业主们对此很不理解,希望记者予以关注。
刘先生说,他居住在大通园林路天麒华庭33号楼,之前,小区停车每月只需给物业交90元车位月租费,如停放时间在24小时之内,出门时需多交纳5元钱。一直以来住户们都认可这种停车收费标准,可是从今年年初开始,物业贴出通知告知住户们,停车时长在24小时之内的收费由原来的5元涨到12元,另外没有办理月租的住户每日18时后不能将车辆开进小区,自行寻找停车地点。今年他孩子在西宁打工,每月回小区两三天,他便交了每月90元的车位月租费。现在物业按新的停车收费标准执行,他觉得不合理。和他家情况相似的住户较多,大家多次找物业协商,最终无果。
接到反映后,4月10日,记者联系到了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负责人说,相关部门制定了《大通县住宅小区停车位收费最高限价标准》:半小时内免费、2小时内3元、2小时—5小时5元、5小时—12小时8元及12小时—24小时12元。针对每日18时后不容许车辆进小区的这一规定,业主意见较大,对此物业开会决定,住户不再交纳每月90元的车位月租费,有停车需求的住户可到物业说明情况,重新录入车辆信息后按照临时停车收费。记者俪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