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为切实做好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细化防汛抗旱工作责任落实,筑牢防汛安全屏障,现将西宁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西宁市重点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西宁市重点堤防防汛责任人名单通知如下:
一、各辖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逐级落实本地区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并向社会通告,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按照防汛职责要求,熟悉防洪工程情况,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切实履行防汛工作职责。
三、在汛期,责任人要坚守岗位,及时准确掌握汛情,并根据防汛抗洪工作需要,适时做出安排部署。要认真组织好抗洪抢险准备工作,有效处置突发险情灾情,防止重大灾害事故发生。
四、要严肃防汛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防汛行政责任人,按照《防洪法》、《行政监察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西宁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