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琼)为持续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净化旅游客运市场环境,及时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行政监管、运输组织效能,维护守法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湟中区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客运市场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包括5个具体工作措施:通过互联网、报纸、宣传单、横幅、拒乘“黑车”倡议书等载体,广泛宣传乘坐非法客运车辆的危害性,加强群众抵制乘坐非法客运车辆的意识;设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发动群众参与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对各类非法营运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湟中区公安、交通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范围,深入细致开展摸排,对辖区内重点区域涉嫌从事非法营运“黑车”的线索重新梳理排查,密切关注利用网络平台发布涉从事非法运营行为的信息和12345等各类投诉平台的举报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实施精准打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对本辖区从事非法营运车辆和经营者进行摸底排查,宣传发动,教育引导辖区居民不乘坐“黑车”,不经营“黑车”。实行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巡回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间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常态整治和联合执法相结合等方式,部署执法工作人员加大对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打击力度。集中对车站、宾馆、商场、医院、学校等重点部位、重点线路进行检查,对在工作中发现垄断“黑车”营运市场的团伙、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以及组织煽动群体性事件等重点案件,彻底从严打击惩处。集中整治阶段以后,以公安、交通、城管等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管理为主,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群众积极参与的打击非法营运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体系和行业诚信经营体系,巩固整治成果,有效防止非法营运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