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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 2023年5月12日
社区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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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买房却无法继承
怎么办?

近日,市民李女士向晚报社区记者反映,她侄子因病过世,生前她照料侄子并出资为其购买了一套住房,现在想继承住房,但作为房产出资人及照料人却无法继承其房产,不知怎么办才好?

李女士说,自己的父母很早过世了,家中只有她们兄妹二人,哥哥育有一子,妻子也很早就过世了。2012年哥哥因病去世后,侄子便由她一直照顾,2021年30岁的侄子也因病去世了。生前侄子在市区留有一套房产,这套房产当初是为侄子成家准备的,房子的首付是她支付、侄子贷款30万元购买的。由于侄子常年患病房子贷款最后也是她和爱人一直替侄子还贷。侄子未婚病逝并无法定继承人,他本人也没有留下遗嘱。这套房产的归属成了难题。

李女士说,自己可以提供社区居委会的证明,证明侄子生前跟她共同居住。同时也能提供银行转账记录,证明房产首付款和后续还贷均由她负担。作为侄子生前照料人和房产出资人她应该能继承这套房产。

北京(兰台)西宁律师事务所淼律师说,根据《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本案是继承案件中较为特殊的一种类型,被继承人去世没有法定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又没有立正式的书面遗嘱,所以无法按照继承法中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来处理被继承人的遗产。李女士可以等确定了遗产管理人后,再就遗产的处理与遗产管理人协商或者通过诉讼解决。

记者 俪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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