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樊娅楠)“长江干流、黄河干流、澜沧江干流、黑河干流境内水质达到Ⅱ类,全省实施减排工程98项,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6月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青海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22年我省生态环境质量在较高水平上持续改善。
2022年,我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聚焦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地”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蓝天碧水保卫战“百日攻坚”行动,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圆满完成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2022年,我省地表水水质整体优良,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4%,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总量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等级突发环境事件。
其中,水环境质量方面,根据对长江、黄河、澜沧江流域及黑河、柴达木内陆河、青海湖流域99个国省控水质监测断面监测,地表水水质整体优良。其中,长江干流、黄河干流、澜沧江干流、黑河干流境内水质状况优,湟水干流和主要支流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状况优良。全省50个在用县级及以上城市(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保持稳定。27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考核点位水质状况基本保持稳定。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4%,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全省11个酸雨监测点单次降水pH值在6.02至8.7之间,未出现酸性降水。
声环境质量方面,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格尔木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较好及以上,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均为好,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分别为93.3%、96.4%、100%,夜间达标率分别为100%、91.1%、61.5%。
辐射环境质量方面,全省辐射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全省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以良为主,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三江源区、青海湖流域和祁连山等重点生态区生态系统格局、生态环境状况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