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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 2023年6月14日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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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本报讯(记者 张艳艳)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在我市贯彻实施,近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鑫带队,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本次执法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大通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种牛场)、大通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华林乡瓜拉峡)和湟源县东峡乡石崖庄村,实地检查自然保护区河流湿地保护管理情况、湿地保护及修复项目实施情况和小微湿地项目实施情况。

在交流座谈会上,市政府就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汇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林草局等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介绍了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计划,检查组专委会委员及人大代表就“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提出了意见。

检查组指出,开展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体现,是保护湿地安全的重要举措。要在履行职责上发力,各部门要提高对湿地保护的认识,加大对“一法一条例”学习宣传力度,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要在联动共治上发力,整合各方力量,相关部门要加强彼此间的联系协调和工作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在执法司法上发力,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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