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瑜)为有效警示和震慑有拖欠劳动报酬倾向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规定,市人社局依法向社会公布3起查办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案例。同时,根据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3起案件中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3家用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纳入信用诚信体系,实行联合惩戒。
【案例一】甘肃陇顺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
2月8日,梁增龙等13名农民工向城中区人社局投诉,称甘肃陇顺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29.3万元。经查,该公司在西宁万科城星光项目A区消防工程中,拖欠梁增龙等13名农民工2022年3月至12月工资共计29.3万元。
3月7日,城中区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公司逾期仍未支付工资,多次联系法人无果,后经协调由该公司项目发包方先行垫付合同范围内工程款19.6万元用于发放13名投诉人农民工工资。3月16日,城中区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告知书》。3月24日城中区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决定书》,将其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案例二】北京市金龙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工资
1月19日,宋积梅等农民工向城北区人社局投诉,称北京市金龙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经查,该公司万科公园里项目一标段户内精装修工程中,将劳务分项承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后,拖欠宋积梅所在油漆班组等8个班组100余名农民工工资约95万元。
2月10日,城北区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逾期仍未支付工资。2月15日,城北区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告知书》。3月31日城北区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决定书》,将其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城北区人社局拟将此案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司法机关。
【案例三】青海准时达物流有限公司拖欠工资
3月30日,雷永学等4人向城北区人社局投诉,称青海准时达物流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17.3万元。经查,该公司因受疫情影响拖欠雷永学等4人2022年3月至12月工资共计17.3万元。
3月30日,城北区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逾期仍未支付工资。4月6日,城北区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告知书》。5月16日,城北区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决定书》,将其列入联合惩戒对象。6月9日,城北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交至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