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自来水用户: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的通知》(宁发改价格﹝2021﹞241号)文件精神及要求,对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的水费中所包含的六水源建设基金0.1元/吨予以清退。已正常缴纳此期间水费的用户来我司办理相关退费事宜。
联系电话:0971-8116298
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