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得舟)记者获悉,青海省2023年中小学校(幼儿园)放假开学时间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暑假放假时间不得早于7月12日,普通高中学校暑假放假时间不得早于7月19日,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放假时间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确定。2023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不得晚于9月1日,各地不得擅自推迟开学时间。
暑假即将到来,省教育厅要求各地:一要加强防溺水工作。放假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系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河道、湖泊、水塘、学生上下学沿途水域进行一次清理排查。 对校园内校舍房屋、设施设备、电路、天然气管路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集中力量在暑期整改,确保秋季开学前整改到位。二是开展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地要集中开展一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安全专项教育和警示活动,分别组织学生和家长各开设一堂安全教育课,重点进行暑期防溺水、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自然灾害、饮食卫生、防网络沉迷、防欺凌、防性侵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特别是留守、流动儿童少年安全意识。三是严控暑期作业总量。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要求,科学合理布置暑假书面作业,严格控制暑假书面作业总量,不得布置简单抄写作业。要创新暑假作业形式,强化作业育人功能,鼓励布置学生能自主完成的活动性、探究性、实践性体育、艺术、劳动作业,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家务劳动和体育锻炼,培养责任意识,关心他人,孝老爱亲,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四是各地各校要进一步丰富中考高考结束后毕业生的学习生活,引导家长承担对学生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帮助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和职业体验等活动,形成初步的个人职业生涯规划。要积极探索暑期托管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有效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等资源设施;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科技馆、体育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组织开展科技、文体、阅读、实践等多种特色活动。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的督导检查,同时公布热线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组织集中补课、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据了解,今年春季学期全省各地各校开学时间较往年均有提前,主要是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教学查漏补缺工作,确保去年秋季学期和今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有效衔接,课程任务全面完成。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开展教情学情分析,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落实义务教育不少于19周、普通高中不少于20周的学期教学时长要求。除普通高中毕业年级外,严禁学校组织其他年级利用暑假集中补课,高三毕业年级补课时间不超过暑假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