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悠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7月25日至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生才带队前往大通县人民法院、湟源县人民法院、城西区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地,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交流及走访等形式,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近年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青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成立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3072件,全部在法定审限内予以审结,为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调研组表示,要准确把握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要坚决扛起司法保障生态文明建设重任,认真学习贯彻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效遏制环境违法势头,通过优质高效的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促进和保障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的全面正确实施。法院应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逐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惩罚、修复、预防一体化,注重源头预防,强化环境资源依法保护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