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铝制品小区业主致电晚报热线反映,他们小区内开设的幼儿园长期占用小区的公共区域,还经常在午休的时间播放音乐,存在扰民现象,希望晚报予以关注。
业主反映
住户李先生说,小区是西部铝业的家属院,2009年业主委员会将小区女单身楼以49000元/年的价格租给了某幼儿园,并与其签订了3年的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幼儿园负责人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请求,希望能将楼前公共区域划出一小部分作为孩子们户外活动场地。出于租用场地的特殊性,业主委员会便同意其请求划出了部分场地。没过多久他们发现,幼儿园竟擅自将楼前公共区域一点一点地圈占起来,致使小区的老人、孩子没有了休闲纳凉的地方。住户张女士说,她瘫痪在床需要静养,幼儿园每天的各种噪声,让她无法休息……
记者调查
8月11日,记者来到了铝制品小区,看到该幼儿园位于小区西侧,楼前空地四周用栏杆围了起来,里面建有多个游乐设施,靠近幼儿园一侧的大门紧锁着。记者环绕小区一圈后发现,这块被圈占的公共区域的确是小区唯一块休闲纳凉的地方。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小区正在进行地下管网改造,希望借此机会,幼儿园能将圈占的公共用地归还给住户。
部门答复
当日,记者将铝制品小区存在的问题反馈到山川社区。社区随即和朝阳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小区业主代表、幼儿园负责人等现场进行了调解。
办事处负责人说,幼儿园租用的铝制品厂楼房属国有资产,当初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了只对此楼进行租赁,不包括楼周边公共用地,幼儿园属于私自圈占公共用地,他们已要求园方尽快恢复公共用地并拆除扩音喇叭。目前,幼儿园负责人承诺2023年8月21日前将公共区域里的所有设施全部拆除并搬离。
律师看法
青海凡圣律师事务所刘律师:建筑区划内的公共用地属于业主共有。如果幼儿园未能在2023年8月21日前将其所侵占公共区域里所有的设施拆除并撤离,业主委员会有权利按照《租赁合同》里的约定,追究幼儿园的违约责任,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幼儿园私搭乱建的行为,并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幼儿园将不属于合同中划定的区域返还给全体业主。记者 俪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