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师晓琼)近日,记者从省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平安西村小岛、湟源石崖庄村下树湾小微湿地、泽库秀恰村官秀、共和塔迈村温泉等13处湿地被正式认定为我省小微湿地。
据悉,小微湿地定义为半年以上有水且水源稳定、面积在600平方米至8万平方米,具有一定生态、文化服务功能的小型、微型湿地。包括湖泊、沼泽、河流、泉、河湾等天然湿地,池塘、坑塘、沟渠、景观水面等人工湿地。
为推进我省小微湿地试点建设工作,提高湿地保护与管理能力,自2020年以来,我省重点开展13处小微湿地勘界立标、生态修复、环境整治及水系连通,确定了四至边界,治理了生态环境,并依托小微湿地开展自然教育,为农牧民群众提供了休憩娱乐的场所。在部分小微湿地开展湿地生态监测,将为今后保护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据了解,我省湿地面积1.07亿亩,湿地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9.89%,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12.64%,位居全国前列。为保护好湿地,我省不断完善制度体系,颁布实施了《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青海省关于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青海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制度,制定湿地监测技术规程、重要湿地标识设计规范等地方标准,初步建立了湿地保护制度标准体系。同时,强化湿地保护分级管理,发挥湿地管护员作用,将湿地保护纳入林(草)长制监管范围,形成了林(草)长制、河(湖)长制、行政执法与公益司法协作机制等湿地保护新体系,有力保护湿地资源安全。此外,开展黄河青海流域湿地鸟类及栖息地调查、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等专项调查,全面掌握了湿地资源和生态演变情况。十年来,我省累计投入湿地保护资金11.87亿元,实施湿地保护修复项目226项,我省一批退化湿地得到修复,湿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水源涵养功能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