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市民致电本报百姓热线反映,他们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已经好几个月了,虽然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了仲裁,但对方拒不执行,希望热线予以关注。
在城北区绿地国际花都小区当保安的宋师傅说,他们20多个人是2021年来到该小区干保安工作的,他们的身份基本都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按照他们与战鹰保安公司的约定,每月15日至25日,保安公司向他们每人支付3300元工资,以前工资正常发放,不知什么原因,七八月份一直没有发工资,向公司领导反映后一直没有结果。
市民黄某说,他在小桥惠客家超市干了12年,每月工资在2200元至2400元之间浮动,以前他们的工资还能正常发放,不知什么原因,从今年3月份开始,超市只发了他们一个月工资。因公司拖欠员工工资,6月份起先后有70多名员工辞职,辞职后他于8月23日向城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惠客家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支付他在职期间的劳动报酬,8月25日城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开进行了审理,要求惠客家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于8月25日一次性支付他在职期间的劳动报酬5027元,没想到惠客家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逾期不履行。
采访中, 战鹰保安公司负责人说,2021年公司与城北绿地国际花都小区物业公司签订了服务协议,安排42名保安给该小区提供服务,可是公司与该小区物业合作期间,因各种原因物业公司一直拖欠公司服务费,导致保安人员不断流失,现如今只剩下20多名保安人员,截至今年6月份,公司已垫资发放了120万元工资,七八月份因公司无力垫资,就出现了拖欠保安人员工资的现象。而城北绿地国际花都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说,他们与战鹰保安公司合作期间,因保安服务不到位出现了经济纠纷,他们通过协商或法律程序解决。
惠客家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今年因小桥大街惠客家超市拆迁,需要在原址重建超市,公司过渡期间困难多,导致拖欠员工工资,目前公司正在筹措资金,筹齐资金后马上补发员工工资。
就此,城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说,本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记者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