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张先生致电晚报热线,反映他在城西区某商场的游乐场工作,经常穿公仔人偶服在商场内发放游乐场项目优惠卡片、与顾客互动等。上周六他穿公仔人偶熊在商场一楼和孩子们互动时,遭到一个孩子的连续推搡及踢踹。他和同事多次劝阻拉扯,不慎将孩子推倒在地,上前检查后发现孩子右手手腕处有轻微擦伤。事后,孩子的母亲在没有了解事情原委的情况下,直接对他进行了语言攻击,并拉他和同事去找游乐场负责人,要求游乐场负责人对他进行现场处罚,赔礼道歉外还要赔偿精神、营养等费用500元。他认为不合理,但不知该怎么办?
孩子家长说,她带孩子在商场一楼的游乐场玩耍,只允许孩子进入,她便在外面等待。当她听到孩子的哭声后赶紧赶过去,孩子哭着说她被公仔叔叔推倒受伤了,身穿公仔人偶熊的工作人员也没否认,自己找游乐场负责人讨要说法和赔偿合情合理。
游乐场负责人说,据了解,事发时员工正在商场一楼和孩子们进行互动,这个孩子对身穿公仔人偶熊的工作人员连续推搡踢踹,其间孩子家长就在不远处低头玩手机,对小孩的行为不闻不问,直到员工和孩子拉扯倒地后才赶来。通常可见的人偶服重量可达10公斤—30公斤,头套一般重6斤—10斤不等,如果头套位置不幸发生偏移,扮演者的脊椎就有可能受到伤害,还有可能面临鼓膜穿孔,给人偶扮演者造成更严重的伤害。为防止意外发生其他工作人员上前劝阻致孩子摔倒,员工道歉理所应当,但赔偿不合理。
青海凡圣律师事务所刘律师:公众对于人偶通常都抱有喜欢或者好奇心理,看到之后摸一下或者拍一下,大多并无恶意,如果没有造成人身伤害,通常不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对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对方在人偶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人偶的还击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行为。本案中,孩子和家长有错在先,人偶工作人员为确保自身人身安全,才选择反击造成孩子轻微擦伤,道歉即可无须现金赔偿。人偶工作人员不应与对方纠缠,如认为身体受到了伤害,应当立即报警,配合公安部门调查案件情况、对伤情进行鉴定,并根据损害结果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或监护人的法律责任。记者 俪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