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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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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药品和医疗项目纳入医保群众就医有福

本报讯(记者 啸宇)将492种藏(蒙)医医疗机构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346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和14种抗肿瘤靶向药纳入特殊药品管理范围、106项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等,记者从省医保局了解到,主题教育开展以来,该局聚焦群众医保领域急难愁盼问题,推出了一系列强化医药服务管理措施,进一步满足全省人民群众多样化就医用药需求。

措施一:制定首部藏(蒙)医医疗机构制剂医保目录。将492种藏(蒙)医医疗机构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占全省藏(蒙)医医疗机构制剂品种的71.4%,基本涵盖全省藏(蒙)医疗机构临床常用制剂品种,在全国率先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措施二:落地执行青海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新版医保药品目录药品总数为302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441种。将346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不含竞价药品)和14种抗肿瘤靶向药品均纳入特殊药品管理范围。

措施三:动态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医保目录。将106项医疗服务项目和5种医用耗材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调整的项目主要涉及体现参保群众反映强烈的康复类、藏医治疗类项目和医疗机构开展的新技术等,对满足患者和医疗机构多元化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措施四:将部分藏医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符合条件的150种藏医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纳入乙类支付范围,按相应比例报销,并要求藏医医疗机构承担好定点属性合理定价,有效引导全省藏医医疗机构规范饮片使用。

措施五: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参与集中带量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以中选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未参与集中带量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以挂网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结算时,个人先行自付20%,再按医保“乙类药品”支付政策执行。定点医疗机构加价率严格控制在实际购进价格的2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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