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师晓琼)近日,大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哈州派出所转警称,在该辖区逊让乡麻什藏村村民家中闯入一只野生动物“小鹿”,遂报警请求处理帮助。森林警察大队接警后联合县林草局工作人员协助处理并赶往现场。经现场确认,这只野生动物为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狍鹿。
民警赶往现场后,通过观察发现该狍鹿嘴部因撞击到村民家中的窗户而轻微受伤,经过专业人员初步处理等后,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将其送至青海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据了解,今年以来,大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全面强化林区及自然保护区的巡逻防控和野生动物栖息地、野生动物经营场所、驯养繁殖场所管控力度,形成了从野生动物栖息源头到餐馆饭店、交易市场、运输路线、网络领域等各个环节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良好态势,筑牢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源头防线”。截至目前,对县域内部分商超、药店、物流公司、餐饮、土特产专卖店等场所开展执法监督检查22处,救助野生动物12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7只,“三有”野生动物5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