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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 2023年9月28日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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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间一瓶酒 亲人两行泪
酒驾身亡同饮者也担责

小张参加朋友聚会,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身亡,其父母将一同饮酒的朋友告上法庭。好友小聚,难免会饮酒助兴,你敬一杯,他回一杯,把酒言欢。倘若共同饮酒后,有人酒后驾车身亡,同饮者是否要担责?且看发生在湟中区的这起案件。

案情简介

小张与小李系朋友关系。一日,小李在外聚会,并邀请小张一同参加,小张便欣然驾驶自家的三轮货车去参加聚会。席间,开车前来的小张也喝了不少酒。日暮时分,小张酒后驾驶三轮货车回家途中,不慎撞上路边停放的车辆,当场造成小张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小张酒后驾驶车辆,承担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但小张家属认为,如果没有小李的邀请,小张不会前往聚会,在小张饮酒过量的情况下,小李没有尽到劝阻和护送免于发生危害的谨慎注意义务,对小张死亡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小张家属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李赔偿医疗费等损失共计110万元。

裁判结果

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小李支付小张家属赔偿款45000元。

法官说法

生活中每个人都是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酒后驾车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亦为法律所禁止。本案中,小张作为成年人,对自己身体情况、酒量及酒后产生的后果应当有充分的认识,其选择饮酒并在酒后开车回家,其酒后驾驶行为是造成死亡的直接原因,小张在本起事故中存在重大过错。小张系接受小李邀请而参加聚会,小李应保障共饮者小张的安全,但其在知晓小张已经醉酒的情况下,仍然放任小张开车回家,且没有通知小张的家人,未能最大程度尽到对小张安全的提醒、关照和注意义务,这与小张发生事故存在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

近几年,因醉酒驾驶而构成的危险驾驶犯罪成为社会面主要的多发刑事犯罪类型之一,而醉驾入刑的代价巨大。从法律成本看,拘役罚款只是醉驾的最低成本,如果醉驾后交通肇事或者造成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则会处以有期徒刑甚至死刑。从家庭成本看,因醉驾受到刑事处罚的,就有了刑事犯罪记录,影响子女报考公务员、警校、军校等。公职人员醉驾要被“双开”。从经济成本看,醉驾肇事后商业险不理赔,因醉驾肇事导致的经济赔偿可能分分钟就会让当事人破产。除醉驾者本人之外,有些共同饮酒人也要承担责任,近年来多发共同饮酒后酒驾肇事、酒后溺亡、寒冬酒后露宿街头冻亡等事件。作为共同饮酒人,应当摒弃斗酒、强行劝酒等陋习,特别是聚会的组织者、邀请人,首先要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同时要对其他共同饮酒人尽到安全的注意义务。总之,饮酒一分醉,驾车千万险,酒后开车害人害己,要遵守法律法规,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别让酒杯碾碎你回家的路,更别让醉驾撞碎家中那盏守候的灯。 (文字整理 记者 顺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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