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樊娅楠)十一期间,我省迎来近五年来最火黄金周。为持续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全省各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市场各类专项行动,紧盯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突出问题,针对文旅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对11起旅游行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让全省文化旅游市场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
“全省文化旅游市场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一定要自觉做到依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各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大市场秩序规范整治力度,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案例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未按规定核对消费者身份信息
黄南州河南县巴萨电竞俱乐部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存在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违法行为,河南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擅自施工破坏文物价值
海北州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擅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施工破坏历史风貌;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内搬运、安装9台大型机械设备改变文物用途,使文物失去历史真实信息的违法行为,海北州文体旅游广电局给予罚款人民币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四、五、六、七、八、九】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版(印刷)活动
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大庆多媒体图文店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其给予罚款3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240元,没收进行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无型号电脑主机2台的行政处罚。
青海印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接受他人委托印刷出版物,未依照规定验证有关批准文件的违法行为,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并处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马某某擅自从事出版物进口业务的违法行为,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给予罚款10000元人民币,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的行政处罚。
西宁市城东区印之佳图文广告部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624.4元,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泽库笔者文化广告有限公司发行非法出版物的违法行为,泽库县文体旅游广电局给予责令限期停业整顿7日,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泽库县慧桑池香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未从依法批准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的违法行为,泽库县文体旅游广电局给予责令限期停业整顿7日,没收出版物二十六册,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陶某某擅自兼营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同仁市文体旅游广电局给予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擅自生产、销售、提供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泽库尼玛家电商城擅自生产、销售、提供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法行为,泽库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对其给予没收非法设备(接收器13台、电视锅1台、高频头9个),罚款29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一】旅行社未按规定签订合同
青海莱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等违法行为,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其给予罚款25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