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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 2023年10月13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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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源县:
用好监督利剑守护绿水青山

本报讯(记者 晴空)今年以来,湟源县围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委专项巡察河湖长制落实等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等任务,紧盯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狠抓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处、关键时,持续推进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城市典范建设专项监督,确保执行落实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制定《湟源县纪检监察机关2023年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城市典范建设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和专项监督清单,明确监督重点,为推动专项监督更加精准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成立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开展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5项检查重点,充分运用“室组地”+职能部门联动的模式,采取“集中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明察暗访”方式,督促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抓实抓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开展检查21次,发现问题22个,提出意见建议28条。

针对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督促指导9个乡镇纪委开展监督检查189次,发现问题202个,推动问题整改202个,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负责人工作约谈1次。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措施、分工、时限,对各涉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做到盯责任促落实、盯问题纠偏差、盯隐患防风险,有力有效保障各类问题整改落地落实。将《湟源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的17项工作任务、55个重点项目,纳入专项监督清单,综合运用实地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各相关单位聚焦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绿色产业发展等重点内容,加强定期调度、落实监管责任。

拟定《湟源县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生态环境治理保护追责问责实施办法(试行)》,对行业履行主管责任、监管责任不力,承建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不力,领导干部作风不严不实、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从严问责、精准问责、有效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处置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线索14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组织处理2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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