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东区吾悦华府小区业主向社区记者反映,他们最近在收房的过程中,开发商要求业主必须交6800元的壁挂锅炉费,否则就不给办理收房手续,这让业主们十分不解,希望记者予以关注。
业主反映
刘先生说,他是5号楼的住户,两年前购买房屋时开发商及销售员称,锅炉是送给业主的后期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但是今年10月7日,他去开发商那里办理收房手续时,开发商相关工作人员要求其交纳6800元,称是室内壁挂锅炉的费用,他不认可拒绝交费,因此开发商没有给他办理收房手续。王先生说,有一些业主交纳了这笔费用,但是收据上开具的名目却是取暖费而不是壁挂锅炉费。据了解,该小区一期的部分业主没有交纳这笔费用,现在却要求二期的业主交费,大家认为同一小区的业主不应该被区别对待。
记者调查
10月10日,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收取6800元壁挂锅炉费是开发商的行为,具体情况要问开发商。
随后,记者来到开发商的办公室,一位女业主正在咨询收房事宜。她说,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要求她交6800元的壁挂锅炉费才能办理收房,并且不能选择自行安装其他锅炉或者不要锅炉。记者采访了这位负责收费的工作人员。他说,目前已经有1000多户业主交纳了这笔费用,其他的不便告知。
随后,记者在业主提供的购房合同中看到,出卖人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将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受人。而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安装壁挂锅炉,所以业主认为他们不应该承担这笔费用。就业主提出的疑问,记者多次尝试联系开发商负责人但均未得到回应。
部门答复
就此,东川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说,他们也接到了该小区业主的投诉,他们上报至省局后,省局已经对开发商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此事正在处理中。
律师说法
记者从青海凡圣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咨询,律师说,具体要看壁挂锅炉是谁要求安装的,单从合同中的条款约定来看,壁挂锅炉视为赠送给买受人,业主无须承担费用,如果锅炉是相关单位要求开发商安装的,双方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记者 一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