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啸宇)省医保局坚持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立足省情实际,积极发挥医保支持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重要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目前已将156种民族药纳入我省医保目录,300余项藏(蒙)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据悉,我省及时将急需的好药和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进一步满足参保群众多样化需求。在全国率先制定首部藏(蒙)医医疗机构制剂医保目录,将492种(2763个品规)藏蒙医医疗机构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同时,动态调整我省医保药品目录内民族药品种,及时将符合医保政策的民族药增补进我省医保目录,目前已有156种民族药纳入我省医保目录,并综合考虑临床需要、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遴选150种藏医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与我省医保目录内中药饮片相对应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范围,并确定支付标准。另外,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应用历史悠久的中藏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截至目前,我省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共281项,其中纳入医保的占82%;藏(蒙)医医疗服务项目共368项,其中纳入医保的占91%。
同时,我省制定关于做好医保支持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措施,明确完善中藏医药支付政策等5个方面的14条具体举措,推动中医药发展,提升群众获得感,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疗效确切、价格适宜的传统民族药品种,引导医疗机构使用民族医医疗服务项目,扩大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范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民族医疗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在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纳入医保目录的民族药及诊疗项目,可通过门诊统筹或“两病”待遇结算,报销比例在50%以上。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中藏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