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国静) 10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命名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公告》,对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进行公示,其中西宁市城西区成功入选,标志着该区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征程上迈出坚实一步。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经中央批准,由生态环境部授予,用于表彰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市县的一项最高荣誉。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共有104个地区获得,其中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果洛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榜上有名。
近年来,西宁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胸怀“国之大者”,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起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大后方政治责任,聚力建设生态文明高地上的中心城市,肩负着履行好生态文明建设辐射示范、服务全省的重任,聚力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上走在前列作出表率。
作为西宁市核心城区,城西区按照省、市部署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实施项目化管理、专班化推进,科学编制创建规划,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责、部门主抓,全面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赋能生态经济“智”变,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由2020年的89.5%上升到2022年的96.8%,空气质量优良率长期位居全市区县前列;全市首个“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健全网络管理体系;“两河一渠”治理成效显著,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2020年至2022年均为100%……翻开《城西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报告》,一份份污染防治的“成绩单”历历在目。虽然只是百分比的波动,但是这背后凝聚了该区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地更绿、天更蓝、水更清持续释放的生态环保红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了蓝天白云、绿水青山的幸福。
接下来,城西区将持续扛牢扛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接续努力,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以绿色发展为抓手,巩固创建成果,不断在新发展阶段取得新的更大成绩,推动和引领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