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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 2023年10月30日
海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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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为精神类患者制定减免救助政策

本报讯(记者 金华山)为保障精神类疾病医保支付,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海东市精神卫生中心)结合《海东市基本医疗保险精神类疾病(44种)住院按床日付费实施方案》精神和医院实际,坚持“患者至上”的服务理念,为精神类患者制定了减免救助政策,破解弱势群体看病贵难题。

记者了解到,减免政策包括:对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患者,实施全护理,免除患者住院期间伙食费;市内低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患者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全免;市内非低保城乡医疗保险住院患者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减免50%;全省职工医保患者按照现有医保支付政策执行并按标准支付伙食费;市内精神障碍患者,凡在海东市精神卫生中心就诊且符合重型精神疾病,经鉴定后劳动能力及生活能力受损患者,可协助办理残疾鉴定相关手续;市内精神障碍患者,符合重型精神疾病且在门诊有为期一年的病历记录,须有至少3次的门诊就诊记录或有一次住院史,可办理慢性病,享受门诊慢性病报销部分药费政策;市内精神障碍患者经海东市精神卫生中心出院后下转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同意书纳入项目管理,由乡镇卫生院专业精防医生提供管理、随访、用药指导等服务,并可免费领取项目药品。

自今年8月救助政策实施以来,海东市精神卫生中心医护人员协助平安、乐都两区31个乡镇开展了精神疾病复核诊断及政策宣传累计300余人。

截至目前,累计45名患者享受了政策措施,52名患者出院后均不同程度地享受该政策。精神类疾病住院按床日付费政策的出台,为精神类疾病患者减轻了就医负担,有效推动了海东精神卫生管理治疗工作,赢得了患者及家属的一致好评,达到了良好效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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