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返回首页 标题导航 版面导航 版面概览  
A08 2023年10月31日
综合新闻
放大 缩小 默认
3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典型案例公布

本报讯(记者 宁亚琴)出租、出售、买卖“电话卡,银行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10月30日,市公安局城西分局公布了3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典型案例。

案件一:10月11日,市公安局城西分局刑警大队发现,辖区居民丁某某名下的银行卡涉及外省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经查,2023年9月初,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在加入一个微信兼职群后,按照群内发布的广告,与他人咨询办理贷款事宜,对方告知其办理贷款需要当面提供银行卡进行“包装刷流水”。经双方商议,丁某某前往武汉市,将自己的2张银行卡及其密码、网银密码、身份证、手机提供给对方,配合其进行刷脸操作,该银行卡账户单向流水金额100余万元,涉及外省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起。其间,犯罪嫌疑人丁某某获利3000元。

丁某某抓捕归案后,经审讯,对其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件二:10月24日,市公安局城西分局胜利路派出所发现,辖区居民鲁某某涉嫌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经查明,2023年10月13日,鲁某某在某网络平台找人办理贷款时,对方称需要刷银行流水才能成功“放款”。随后,鲁某某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该陌生人,帮助其分次将29800元转至对方提供的8个陌生银行账户。其间,鲁某某获利350元。经询问,鲁某某对其非法出租、转让银行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案件三:10月24日,市公安局城西分局文博路派出所接到线索,辖区居民闫某某涉嫌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经查,10月9日,闫某某将自己名下的三张电话卡出租给一名陌生男子,对方使用该电话卡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经询问,闫某某对其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