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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 2023年11月1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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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区:以“如我在诉”之心 答“检察为民”之卷

本报讯(记者 施翔)“小案”不小办,情系大民生,城东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敲诈勒索案中,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我现在身无分文,希望检察机关能够挽回我的经济损失。”受害人李某花对承办检察官说。“我家里有三个小孩,家中收入来源不稳定,希望检察机关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被告人马某某哭诉道。受害人有诉求,被告人有难处,如何通过办理案件挽回受害人损失,同时解决被告人面临的现实问题,成为了承办检察官办理本案时的一大难题。

在办理本案时,承办检察官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贯穿司法办案始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深入浅出、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让被告人深刻理解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自愿认罪认罚,主动全额向被害人退赔,挽回了被害人的全部财产损失。

“感谢检察机关帮我追回了损失,你们追回来的是我多年的积蓄。”李某花向承办检察官感谢道。拿到退赔款后李某花主动向承办检察官提出其愿意向被告人出具谅解书,同时请求检察机关对被告人马某某从宽处理。

承办检察官在被告人已退赃退赔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基础上,综合被告人马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的态度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以马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人民法院对马某某判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最终,人民法院采纳了量刑建议,以被告人马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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