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晴空)日前,城中区人民法院签发了首份对终止恋爱关系后女方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防范了社会现实危险,切实保障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杨某与赵某原为情侣关系,在女方杨某提出分手后,赵某频繁发送微信骚扰杨某,微信内容带有威胁言论,还前往杨某所在小区与杨某亲属发生了肢体冲突。在赵某的骚扰、威胁下,杨某担惊受怕、精神紧张,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因此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经审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可以证实在双方终止恋爱关系后,被申请人频繁向申请人发送带有威胁言论的信息,到申请人住处所在小区骚扰申请人及其亲属,并以侵害申请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相威胁,已对申请人的生活造成实质影响,足以认定申请人遭受被申请人骚扰并面临较大可能性的暴力现实危险,其申请符合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法院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赵某殴打、威胁申请人杨某及其近亲属;禁止被申请人赵某骚扰、跟踪申请人杨某及其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