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啸宇)我省相关部门近期对全省各大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政府定价旅游景区(点)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部分景区依然存在门票及交通运输价格定价不规范、越权定价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我省近日就做好旅游景区价格管理有关事项下发通知,明确对游客投诉较多、价格水平较高的景区,要严格规范定价成本,降低偏高价格。
通知明确,要严格景区价格管理,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各地要对本地区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和景区内交通运输价格等进行全面梳理自查,按照有关规定,对于越权定价、定价文件到期、定价标准不一致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降低景区偏高价格,坚持依托公共资源建设的国有景区公益属性,将景区门票定价成本严格限定在维持游览区域范围内正常运营所需支出,将景区内重要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纳入政府定价管理。并进一步规范景区价格行为,所有景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通票、联票价格应低于各单项门票价格之和。各景区内提供的配套服务项目,应由游客自愿选择,不得与门票等捆绑销售或强制购买。
在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的同时,各地要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重点围绕景区门票以及景区内交通工具等收费项目是否依法依规纳入政府定价管理,价格是否合理,景区内商品和服务价格是否偏高等进行全面排查。
省发展改革委还就青海湖景区交通运输等旅游服务经营项目价格及有关事项作出进一步规范,明确景区各游览参观点内缆车、观光车、游船等经营服务项目,要依照有关规定采取招标、招商等方式公开、公平确定经营者,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保障服务内容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