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藏铁路花园小区的部分租户致电本报热线反映,他们小区只给业主办理停车月租卡,不给租户办理,租户每月交纳物业费却不能享有与业主同等的停车权利,租户认为不合理,希望晚报予以关注。
租户反映
租户张先生说,他租住在青藏铁路花园小区一年多了,该小区业主停车可办理100元的月卡。今年9月份,他准备前往小区物业办理停车手续时却遭到拒绝。物业称,在小区办理停车手续时,要求“三证合一”,即业主的身份证、不动产产权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必须是同一个业主才给办理,虽然房东已经搬离小区,但房东的车辆信息还在小区的录入系统里面,所以物业不给张先生的车辆录入信息,像这种情况的租住户有100多户。由于物业公司这项规定,导致大家都办不了月卡,而每天在小区临时停车就需要三四十元,确实有些吃不消。租户认为,自己合法租赁房屋,并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就应该与业主享有同等的待遇,但如今物业宁可空着车位也不给租户办理月卡,这种做法令人不解。
记者调查
11月16日,记者来到青藏铁路花园小区,了解到该小区共有4761户,于2004年、2008年和2012年先后办理入住手续,目前在物业办理车辆登记手续的有3000多户,其中包括车位转让的、新注册的以及房子出租后没有注销业主车辆信息的。小区地面上有1700个停车位,地下停车场有450多个停车位。2019年1月,现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后,青藏铁路公司向物业公司移交了所有的地面停车手续,而地下停车场的产权仍属于青藏铁路公司所有,属于国有资产,相关车位只卖不租,目前没有租出去的停车位有200个,而物业公司只有管理服务的权利,没有往外出租的权利。因小区车辆越来越多,为了保障本小区业主停车便利,物业公司就采用“三证合一”的做法。
物业答复
就此,青藏铁路花园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说,由于小区停车位有限,只能满足一户一车的停车需求,因小区停车便宜,有些业主想把亲朋好友的车停放到小区,所以采用“三证合一”的做法,加上近年来租户增多,要办理停车手续的越来越多。如果租户想在小区停车,必须将原业主的车辆信息在物业停车系统注销后,才能将租住户的车辆信息录入到物业登记系统内。如果房主不在西宁居住的,也可以写委托书给租户办理停车手续。同时建议租户与业主签订租赁协议时,可以将租户相关停车权益内容写进去,维护租户的停车权益,从而缓解租户停车难的问题。记者 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