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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 2023年11月30日
百姓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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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交付标准就交房 业主不满

近日,市民致电晚报热线反映,他们在新华联国际旅游城四区购买了住房,今年十月物业通知交房,交房时大家看到院内还未完工,地下停车场没有消防设施也没有安装监控,根本没有达到交付标准,而且交房时物业不仅没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资料,还要求业主交一年的物业费才能领取房屋钥匙,否则都无法收房。大家认为交房需要的《住宅质量保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是国家对能够交付使用的房产给予的强制性规定,不提供相关证照就交房,不仅让大家对房屋质量产生怀疑,而且装修垃圾清运费是按照面积来收取,让业主们很是不满。

记者调查

11月25日,记者来到昆仑大道南侧新华联国际旅游城四区,看到院内绿化还未完工;每个单元只有一部电梯在运行;地下停车场地面上全是灰尘,顶部的灯管只有部分正常照明,消防器材缺失……

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说,之前他们在地下停车场及楼道内均放置了消防器材,也通过了消防验收,后期担心施工单位在施工时消防器材会损坏、丢失,所以暂时将其保管起来,最近正在和开发商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后消防器材全部归位。为了给业主提供优惠,他们向集团申请了交一年物业费优惠两个月的活动,活动持续两年,如果不交一年物业费就享受不了优惠。明年开春后他们将补植补种绿植,完善小区绿化。按照6元/平方米收取的住宅装修管理费中含有装修巡检费及额外保洁等费用,经他们核算,按面积收取费用和按吨收取的清运费用是对等的。

部门答复

就此,湟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办工作人员说,根据《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费按月计收,最长预收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业主自愿交纳的除外。如果未征得业主同意预收超过6个月物业费属于违规收费行为。针对违规收费的情况,他们去现场核实后,如果情况属实会要求物业及时改正。

湟中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工作人员说,交房时需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表》。接到反映后他们已联系开发商,要求其为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同时他们也会去质监站查询开发商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如果有该表,要求开发商在物业及售楼部进行公示,如果未办理,会督促其尽快进行验收。

记者 毓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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