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水国际小区2号楼1095室的业主致电本报热线反映,她隔壁邻居私自外移入户门,不仅占用了公共通道,还给她和家人出行带来了极大不便,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楼上四五家也都存在外移入户门的问题,希望晚报予以关注。
12月5日,记者来到山水国际小区2号楼1095室门口看到,1094室外移的入户门与1095室之间约有26厘米的距离,由于两个入户门挨得较近,任何一方入户门打开,都会挡住另一方业主的入户门。1095室业主告诉记者,当初邻居外移入户门前并未跟自家商量,他们也曾出面阻拦过,但是邻居还是执意外移,在他们多次和邻居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寻求物业公司协调也是无果而终。1094室业主说,他之所以将入户门外移,是因为他家原来的入户门锁被小偷撬过,为了防盗,他就在入户门外侧又加装了一道入户门,外移入户门时确实没有和邻居沟通好,也未向物业进行报备,但楼内外移入户门的不止他一家,事后他也发现外移入户门确实影响了邻居的出行,为了方便邻居出行,他想向内移门,但1095室的业主要求他全部拆除,双方协商无果,所以此事僵持到现在没有解决。
采访中,记者用尺子实地测量了一下,这两家入户门之间原来的距离大约为170厘米,1094室业主将入户门外移了140厘米,同时记者在该小区不同楼层看到,确实有不少业主外移了入户门。
随后记者找到新青社区了解情况得知,为了调解此事,社区和物业先后请辖区派出所民警和城中区城乡建设局协调了多次,1094室的业主说是要整改,但迟迟不见动静。而其他业主外移入户门时,都是经过隔壁邻居同意的。
就此记者咨询了省法律援助中心的王律师。王律师告诉记者,楼宇过道是大家共同生活的通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公用部分不是某一个人的私有地域,不能影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这属于典型的侵权行为,如果侵权业主不腾退的话,受影响的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如果法院判决之后,仍然不同意拆除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截止到记者发稿时,新青社区工作人员向记者反馈说,经过社区再次协调,1094室业主已同意拆除外移的入户门。记者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