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担当尽责、真抓实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密切配合、协同发力,采取行之有效措施,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严格标准、严格时限,从严从细从实从快推进督察转办信访件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断提升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
12月6日,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位于西宁市湟源县申中乡卡路村的青海华铁金属有限公司紧邻湟水河,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用隐形管道排放生产废水至周边的湟水河内,造成河流和土壤污染。2.3号、4号厂区在建设时,厂内道路用高碳铬铁渣填充做路基,造成土壤破坏。3.厂区内生产出的矿渣,堆存不规范。4.化验室使用的盐酸硫酸,未作废旧利用,直接排入湟水河,造成河流污染。一旦下雨厂区内有含铬的红色、黄色废水直排湟水河”。
接到问题转办后,湟源县政府当即组织县生态环境局、大华工业园区管委会对青海华铁金属有限公司信访案件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2月15日,记者前往青海华铁金属有限公司,在厂区内看到,企业已对棚外废渣全部使用防雨布进行覆盖、并入棚作业。
据湟源县大华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杨倩霞介绍,经过现场调查核实,举报中的第1项“用隐形管道排放生产废水至周边的湟水河内,造成河流和土壤污染”的问题;第2项“3号、4号厂区在建设时,厂内道路用高碳铬铁渣填充做路基,造成土壤破坏”的问题;第4项“化验室使用的盐酸硫酸,未作废旧利用,直接排入湟水河,造成河流污染。一旦下雨厂区内有含铬的红色、黄色废水直排湟水河”的问题不属实。
第3项“厂区内生产出的矿渣,堆存不规范”的问题属实,西宁市生态环境局湟源县生态环境局当天就对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宁生责改字〔2023〕4-16号),责令企业尽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进行规范化处理。
青海华铁金属有限公司安环部部长王德东告诉记者,目前,企业已对棚外废渣全部使用防雨布进行覆盖、入棚作业,并与青海青海湖水泥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及时消化生产中的废渣。
“湟源县生态环境局、大华工业园区管委会将继续督促青海华铁金属有限公司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标准,常态化做好覆盖、入棚等工作,同时将积极引导企业对接省内外水泥、建材企业,尽快消化一批废渣,并与下游市场建立订单合作关系,签订长期原料供应协议,督促企业在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棚外废渣清运工作。”杨倩霞说。
(记者 徐顺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