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生产安全事故及隐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制定并印发,《办法》中指出,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有权向应急管理部门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和瞒报、谎报事故,举报内容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行政处罚金额15%的奖励,最低奖励1000元,最高奖励30万元。
举报方法一:扫微信二维码。
举报方法二:信访举报写信至西宁市应急管理局(西宁市城西区水务大厦九楼),电子邮箱:xnsawb@126.com。
举报方法三:电话举报,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0971-12345;西宁市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0971-823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