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灯太红了,光线很强烈,现在换了灯看起来更加真实,因为肉眼可见品质好不好,看得清楚,买得也更放心了。”12月27日上午,正在多巴兴业城青辉超市选购猪肉的李先生说,相比“生鲜灯”红光下的肉,他更愿意购买没有“美颜滤镜”的肉。“这个规定很贴心!”
李先生口中所说的“换了灯”,指的是将之前的“生鲜灯”更换成了普通照明灯。“生鲜灯”是一种通过增加特定光源颜色美化货品外观的灯具,是商超、菜市场、生鲜门店里常见的营销手段,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生鲜灯”全面禁用一段时间了,湟中区对禁用“生鲜灯”的规定执行力度如何?12月27日,记者跟随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走访城区多家超市和商铺,检查“生鲜灯”撤换情况。
当天10时,记者来到湟中区多巴镇兴业城青辉超市看到,生鲜果蔬、鲜肉类和熟食类等摊位大多已撤下色彩鲜艳的“生鲜灯”,换上更自然的白炽灯。对于刚推行的新规,大部分商户都已按规定执行,但也有极少部分商户对新规不了解,仍旧使用“生鲜灯”,经过湟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的提醒和教育,商家表示会立即整改,马上更换。
据湟中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从12月1日起,各商家不得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湟中区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在全区大型超市、生鲜商铺等处加大宣传,要求市场开办方和经营主体对销售场所照明设施进行自查整改,指导经营者选择显色指数、色温更接近自然光的灯具,按时落实新规要求。
随后,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多家临街生鲜商铺,发现已全部换上白色、暖白色的灯具,各类生鲜食品在灯光下呈现出自然的状态。“去掉‘美颜’后,本色农产品销得很俏!现在市场也完成了升级改造,场内灯光明亮,生意都不错,反馈都很好!”一商户说。
截至目前,湟中区市场监管局共检查生鲜灯145家次,整改商户45家,指导超市及肉铺等更换不合格灯具92个。
“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我们将依法进行监管,还生鲜、食用农产品真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商户,我们将进行警告,限期改正,如有拒不改正的,会根据实际情况,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湟中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督管理室负责人陈莉霞表示。同时,她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继续使用“生鲜灯”的商家,可以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者拨打电话12315投诉举报。(记者 王琼 通讯员 俞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