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岸小城业主向晚报社区记者反映,在未经过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小区物业进行了更换,原物业公司撤出后没有在小区内公示账目,并且未向业主解释撤出的原因,希望记者予以关注。
李女士说,她居住在17号楼,2020年入住小区后,小区一直是由一家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然而,半月前,李女士因为购买停车位等相关事宜拨打物业办公室电话进行咨询时,才发现小区的物业公司已经更换。李女士认为,更换物业应该提前告知并征求业主们的意见,且原物业撤出后以前收取业主们的取暖费、物业费、停车费均没有公示。
1月16日,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17号楼、18号楼、19号楼的单元门上贴有原物业公司撤出的通知。现物业公司李经理说,该小区分为回迁户楼栋和商品房楼栋,回迁户楼栋近3000户,从2016年起就由他们负责管理,而商品房的17号楼、18号楼、19号楼三栋楼由另一物业公司管理。根据相关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他们多方协商后决定,1月1日起水岸小城物业管理工作全部由他们提供服务,3月1日完成交接。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说,该小区以前由两家物业公司管理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其中一家物业公司管理跟不上,就选择了另一家经验丰富的物业公司来管理。况且,两家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容易出现沟通不畅,给业主的生活带来不便,经协商,将占比较小的物业公司进行了清退。
业主们所反映提前交纳的物业费、停车费、取暖费等相关费用已经全部移交至现物业公司,随后会在小区内公示账目。
记者 一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