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小蕊)春节临近,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日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规范春节期间网络经营行为对全省电子商务经营者提醒告诫。
提醒告诫书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要落实信息公示义务,亮照、亮证、亮规则经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等相关权利;平台经营者要强化对平台内经营者信息核验登记,优化平台协议规则,加大对平台内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的审核,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必要处置措施。
电子商务经营者要加强对平台内商品和服务信息审核,加大对违法发布烟花爆竹类产品的处置力度,坚决遏制利用谐音字、图片暗示等方式上架烟花爆竹的行为。平台要强化日常检查监控,发现一起下架一起,从源头把控,杜绝平台非法售卖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清理处置违规发布禁限售商品信息并报告属地主管部门。要杜绝通过自有网站、平台、小视频、直播带货、发布朋友圈等网络方式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要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和服务信息,完善消费维权制度,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物“三包”等规定;平台经营者要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消费者诉求和关切,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和平台内商家投诉,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电子商务经营者要强化广告宣传行为规范,强化严禁网售禁限售商品监管,强化食品安全和重要产品质量保障等。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对经告诫后仍不整改,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危害后果的,将依法从重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广大消费者发现违法线索的,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