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顺凯)在市法院工作报告中,市法院代理院长韩忠义提到,“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审结环境资源类民事、行政案件30件,审结危害野生动物、污染环境等犯罪案件12件41人”。
报告指出,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上有新担当。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研究制定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13条措施,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6951件,全面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契约精神,依法打击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审结买卖、担保、融资租赁等合同纠纷16225件。建立涉民营企业立调审执衔接机制,审结股东出资、股权转让、决议效力等公司内部治理纠纷164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深入工业园区和民营企业开展调研,办结“助企暖企春风行动”困难问题4件,以活封活扣、促成和解等方式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市中院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案例荣获西宁市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十佳”典型案例。
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审结环境资源类民事、行政案件30件,审结危害野生动物、污染环境等犯罪案件12件41人,联合市相关单位签订《湟水国家湿地公园执法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共同守护高原“绿谷”城市、“洁净”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规则引领作用,公布5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典型案例。大通法院以先予执行的方式追究环境资源违法责任和促进生态环境修复,城西法院审理的非法捕捞青海湖裸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法院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典型案例,切实维护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积极助推创新发展。依法保护创新、激励创造,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审结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民事侵权纠纷案件405件。严厉惩治“搭便车”“傍名牌”等行为,采用七人制合议庭审结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审结全省首例垄断纠纷案,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市中院审理的青海景榛公司与青海通信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案,入选最高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