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营造人人参与监督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2023年8月7日,《西宁市生产安全事故及隐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制定印发并实施。
一、《办法》制定意义
《办法》主要是通过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对被举报的事故隐患实施整改,对非法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可以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三个转变”:从政府监管层面实现事故发生后被动调查处理,向事故发生前主动受理举报、核查发现问题、消除隐患转变;在监管方式上实现由一般性的“大水漫灌”式的部署检查,向根据举报、剑指问题、精准发力转变;在监管力量上实现由政府部门单打独斗向发动群众、社会共治转变。
二、《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粉尘爆炸、有色金属、液氨制冷、消防、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三、谁可以成为举报人?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有权向应急管理部门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和瞒报、谎报事故。鼓励生产经营建设一线的从业人员积极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四、事故隐患包括?
本办法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五、奖励标准是什么?
对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和瞒报、谎报事故,经核查属实的,应当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
六、举报渠道有哪些?
举报人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都需提供通讯畅通的手机号码。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举报。
方法一:微信小程序举报
方法二:信访举报写信至西宁市应急管理局(西宁市城西区水务大厦九楼)电子邮箱:xnsawb@126.com。
方法三:电话举报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0971-12345;西宁市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0971-8230155。
七、奖励如何领取?
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60日内,凭举报人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无法通知举报人的,受理举报的单位,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逾期未领取奖金者,视为放弃领奖权利;能够说明理由的,可适当延长领取时间。
八、《办法》全文如何获取?
在“西宁应急”官方网站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搜索“举报奖励”可浏览《办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