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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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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享用停车优先权合理吗?

近日,花园大厦小区业主致电晚报记者反映,他们小区院内施划有地上停车位,但绝大多数都被安装了地锁,导致许多业主停车成了问题,希望晚报予以关注。

市民反映

马先生说,他2018年入住花园大厦小区,小区有地下停车场,车位均已售出,无对外出租的车位,小区院内施划有几十个停车位,但80%的车位上都安装有地锁,起初以为是业主为了停车方便私自安装的,但后期了解到业主委员会十多年前擅自将这些车位卖给了部分业主,如今只有个别没有地锁的车位可以供大家临时停车,业主们常常为了停车而发愁。业主们认为,公共区域内施划的地上停车位应该是公共停车位,不应该被个人占据,曾多次向物业反映至今也没能解决。

记者调查

1月18日,记者来到花园大厦小区,看到小区2号楼五单元东侧及中心花园四周施划有三四十个停车位,只有6个车位没有安装地锁。据记者观察,小区除月租车主的车可以进入外,临时车辆也会放行进小区停放。业主李先生说,他是2008年入住的,因地上没停车位,只能高价租地下停车位,地上的停车位有一部分车位卖给了附近商场的人,白天上班他们停车,晚上就锁上地锁不让业主停车,这种行为不仅浪费资源,给大家也制造了诸多不便。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他们2009年3月进驻小区时,业主委员会已牵头开始进行院内地坪及停车位的改造,据他们了解,因之前开发商规划的停车场及垃圾场上违建了一栋宾馆,为了解决停车问题,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开会协商后由家中有车的业主们共同出资改造院内公共区域,施划了四十多个停车位,每户平摊了3000元左右,出资的业主们享有优先停车权并加装了地锁,每月交100元的月租,后面越来越多的业主都购买了汽车,但院内位置有限,只有四个机动车位,所以物业给新入住的业主每年减免3个月的物业费,停车过夜也只收取5元的费用。

部门答复

就此,市住房保障房产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说,根据相关规定,占用小区公共绿地、道路等施划的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之前将小区公共区域改造为停车位应该召开业主大会,拿出车位划分、费用划分等具体方案,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实施,并在方案中明确使用年限,业主不能无限期占用车位。针对该小区的情况,可由业主委员会牵头,组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重新制定停车位划分以及费用分摊方案,其中参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后,按表决结果处理。

记者 毓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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