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返回首页 标题导航 版面导航 版面概览  
A05 2024年2月23日
要闻
放大 缩小 默认
增强反洗钱意识 远离洗钱犯罪
本期法官
赵多岗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二级法官。

案情简介:

2019年至2022年间,被告人张某在担任某公司财务负责人时,明知其公司董事长王某某受贿,仍然按照王某某要求,先后两次提供本人及其亲属银行账户帮助存取、转移王某某受贿款项40万元。被告人张某明知该款项系他人受贿犯罪所得,提供本人和他人银行账户帮助存取,掩饰、隐瞒钱款来源和性质,其行为构成洗钱罪。

裁判结果: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张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其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这种行为会构成犯罪,因为不懂法才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了伤害。

法官说法:

洗钱是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提供资金账户、转换财产形式、转移资金或跨境转移资产等方法掩饰、隐瞒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洗钱活动不仅掩盖和助长犯罪,而且容易滋生腐败,损害社会公平和正义。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警惕银行卡出租出借的潜在风险,切莫因贪图私利或碍于人情而将个人银行账户出借使用,避免陷入洗钱犯罪陷阱;要主动配合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勇于向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法官也整理出了7种常见的洗钱行为,供大家了解。

“供卡型”洗钱:禁不住犯罪分子高利诱惑,将自己或他人的银行卡等资金账户出租、出借、出售,用于资金转移或存取,可能涉嫌洗钱犯罪。而资金账户不仅包括提供银行的存款账户、储蓄账户,还包括股票交易账户、期货交易账户等金融账户。

“交易型”洗钱:令人艳羡的“大款”“土豪”,看似大手一挥、随性交易大量房产,实际上可能是为了掩饰隐瞒真实所有权关系的洗钱犯罪分子。除了房产外,司法实践中还发现有将汽车、船舶、文物、房产等动产、不动产与现金或金融票据(本票、汇票、支票)等互相转换的洗钱行为方式。

“借码型”洗钱:切勿贪图小利,将收付款二维码交给他人而令自己身陷囹圄。除借用微信、支付宝收付款二维码洗钱之外,还存在使用转账、承兑、委托付款等方式掩饰、隐瞒非法财物的来源和性质。

“虚拟货币跨境型”洗钱:“币圈”乱象多,利用虚拟货币跨境兑换,转换成境外法定货币或财产的洗钱犯罪不在少数,看似所谓“币圈大佬”在投资,实际上有可能在洗钱!

“拍卖型”洗钱:看似拍卖会场上竞价不亦乐乎,天价拍得藏品,实际上将价值极低的物品委托拍卖行进行拍卖,然后自己或控制他人出面参加竞拍,委托人只要向拍卖行支付少量佣金,其余资金就“漂白”回到自己手中。此外还有通过典当、买卖、租赁、投资等方式的洗钱手段。

“鱼目混珠型”洗钱:看着没啥生意,但日进斗金,赚得盆满钵满,实际上是“鱼目混珠”将犯罪收入与合法资金混杂在一起,通过开办饭店、旅馆、商城、超市等收取现金较多的商业企业,将其他的犯罪收益混入合法企业的现金收入中达到洗钱目的。

“虚构交易型”洗钱:高价兼职刷单,蕴藏洗钱等犯罪风险!通过空壳公司等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支付佣金虚买虚卖、自买自卖或者以高价购买低价物品,将赃钱“合法”转移给同伙,或通过将赃款、赃物进行虚假担保,抵押、质押取得银行合法贷款,再使用赃款、赃物归还银行贷款等,都是虚构业务型洗钱。(文字整理 记者 顺凯)

上一篇  下一篇